附件1
浦北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和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浦北县人民法院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浦北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4年1月8日,担负着浦北县2521平方公里土地、93万人口的各类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我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全面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上级法院、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2004年-2014年,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十佳法院”、被自治区高院评为“文明立案窗口”、“全区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人民满意的法警队”等荣誉称号;张黄、寨圩、北通法庭被评为全区法院“规范化人民法庭”。
(二)机构设置情况
浦北县人民法院设有14个部门和3个人民法庭: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工科、调研室、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司法警察大队、北通法庭、寨圩法庭、张黄法庭。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止,浦北县人民法院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9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3人,大学本科学历70人,大专学历13人,中专及以下5人。
第二部分:“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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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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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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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拨款 |
1295.8 |
二、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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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52.15 |
三、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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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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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 |
1380.59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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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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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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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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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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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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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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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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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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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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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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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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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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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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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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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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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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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林水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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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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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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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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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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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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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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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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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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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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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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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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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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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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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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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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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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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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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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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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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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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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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347.95 |
本年支出合计 |
1380.59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32.64 |
二十六、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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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 |
32.64 |
1.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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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性基金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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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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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历年净结余可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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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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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净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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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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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拨款净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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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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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净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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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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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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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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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社会保障和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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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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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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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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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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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农林水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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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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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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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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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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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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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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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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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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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1.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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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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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3.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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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4.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 |
? |
25.其他支出 |
? |
? |
? |
26.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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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1380.59 |
支 出 总 计 |
1380.59 |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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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1 |
2 |
3 |
4 |
204 |
? |
? |
公共安全 |
1380.59 |
806.32 |
574.27 |
? |
204 |
05 |
? |
法院
|
1380.59 |
806.32 |
574.27 |
? |
204 |
05 |
01 |
行政运行 |
806.32 |
806.32 |
36 |
上年结余16.51 |
204 |
05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
? |
455.19 |
上年结余3.3 |
204 |
05 |
06 |
“两庭”建设 |
? |
? |
6.12 |
上年结余6.12 |
204 |
05 |
99 |
其他法院支出 |
? |
? |
76.96 |
上年结余6.71 |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148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18 |
3.公务用车费 |
13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8 |
(2)公务用车购置 |
42 |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报表说明
一、201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总预算1347.95万元,同比增加205.16万元,增长17.95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7.95万元,同比增加205.16万元,增长17.95 %。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上年结余收入32.64万元,同比减少273.43万元,下降89.3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32.64万元,同比减少273.43万元,下降89.34%;政府性基金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总预算1380.59万元,基本支出80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4%,同比增加94.89万元,增长13.34 %;项目支出574.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6%,同比减少163.16万元,下降22.1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380.59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68.27万元,下降4.7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159.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1.57%,同比增加13.24万元,增长9.04%。
(3)医疗卫生类科目30.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3%,同比增加7.51万元,增长32.26%。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3.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7%,同比增加4.49万元,增长24.14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0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4%,同比增加94.89万元,增长13.3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4.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8.94%,同比增加71.31万元,增长22.0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2.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92%,同比减少3.19万元,下降1.6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7.14%,同比增加26.77万元,增长13.9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74.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6%,同比减少163.16万元,或下降22.1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6.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42%,同比增加2.56万元,增长7.4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6.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6%,同比增加83.7万元,增长39.37%。
“两庭”建设支出预算6.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7%,同比减少293.88万元,下降95.9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5%,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他资本性支出202.9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5.34%,同比增加24.46万元,增长13.7%。
诉讼费退费备用金支出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2%,同比增加20万元,增长200%。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8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32万元,项目支出574.2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84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32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18万元,同比减少7万元,下降28%。
(三)公务用车费2015年预算130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3.7%。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88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2.22%。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我院公务用车编制数25辆,实有车辆总数19辆,2015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等公务用车的车辆维修(护)费、车辆加油费、车辆保险费、过路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2015年预算42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6.67%。根据工作需要,拟购置执法执勤车3辆。
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