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浦北县纪委充分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多次联合浦北县人民法院组织全县领导干部旁听法院庭审。通过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以直接、直观的方式敲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警钟,达到廉洁从政、常绷纪律之弦的目的。这不,5月18日上午,浦北县纪委又联合浦北县法院组织各镇(街道)分管扶贫领导、村干部代表和20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等130人旁听庭审,“吃”廉政套餐。下面,小编带您来瞧瞧,先睹为快吧……
5月18日上午9:30,浦北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浦北县白石水镇陈依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和原村委会主任黄某某涉嫌贪污一案,浦北县纪委联合县法院组织各镇(街道)分管扶贫领导、村干部代表和20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130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感受司法公开。
一、签到
8:30开始,参观的各位领导干部和村干部代表陆陆续续到浦北县人民法院一楼大厅签到,并耐心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好旁听庭审前的准备工作。
9:00,在庭审开始前,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浦北县纪委会同县法院首先组织旁听庭审的领导干部、村干部和法院全体干警,来到浦北县法院第二审判庭,现场观看《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警示教育片,远离职务犯罪的“高压线”。
9:25,观看警示教育片结束后,参加旁听庭审的130名领导干部、村干部马上到法院第一审判庭,正襟危坐,庭审正式进行。
9:30,法槌声响起,在主审法官的传唤声下,此次公开庭审的两名被告人在法警的带领下缓慢地走到被告席。
公诉机关起诉称:2014年3月份,刘某某与黄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合谋套取用于支持浦北县白石水镇陈依村委养蛇项目的扶贫资金12万元。两人作为买卖双方,签订虚假的《蛇苗购卖合同》,又制作了虚假的项目报账统计表,并冒充78户农户在报账统计表中签领,随后向浦北县扶贫办申请拨付财政扶贫资金。申请并验收通过后,浦北县财政局于2014年6月23日,将12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到浦北县白石水镇聚祥蛇类养殖场的账户。刘某某、黄某某收到该扶贫资金后,仅购买了价值10 500元的蛇苗免费发放给五户农户,剩余款项用于两人合伙投资经营的聚祥蛇类养殖场开支。在庭审过程中,两名被告人均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在最后陈述中对自己的贪腐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忏悔。
整个庭审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各个庭审流程环节后,审判长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依法以贪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黄某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教训太深刻,学法很重要!”庭审结束后,不少旁听庭审的村干部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通过“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唤起自身廉洁从政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守住做人、处事、用权的底线。